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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1 11:30:11

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于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募基金会,并取得了2012年4A级社会组织等级证书。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辽宁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基金会的宗旨、任务:基金会秉承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宗旨,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事业募集基金。募集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创始基金以及各类慈善基金;接受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各种社会募捐活动。

2024年12月28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举行。会议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总结情况,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修订案)》及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决议。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潘锦,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邢德武出席并指导会议。

会议听取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王培全、监事会监事长于波作的工作报告,并审议了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内,在理事长及各位理事、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基金会为残疾人需求和重大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了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工作成绩得到充分肯定和认可。

会议选举产生了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其中,林鸿当选理事长,高岭昕、吴喆当选副理事长,于凯当选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修订案)》及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决议。

新当选理事长林鸿表示在新的征程中,将与新一届理事会携手共进,秉持基金会的宗旨与使命,严格履行职责,把大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打造成残疾人的温暖港湾、爱心汇聚的强大平台、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将继续秉承“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宗旨,继续致力于残疾人扶助、康复、教育、卫生、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公益事业,根据残疾人需求设计公益项目,创新手段拓宽募集渠道,明确使用方向,增加透明度,全心全意帮助全市14万残疾人,为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出席会议的省、市残联领导在讲话中对换届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福基会既往的艰辛付出与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期望福基会不忘初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